土地分割稅

有人知道土地分割稅的稅率嗎?從祖父接收時

就沒繳土地分割稅現在換父親接收時也要繳土地分割稅大概是30坪 現值200萬這樣的話 土地分割稅要多少呢?如果遺產不去處理

都不管他

會怎樣嗎?
壹、目前我國的土地稅只有

持有農地須繳田賦(停徵)、持有一般土地須繳地價稅

買賣土地須繳土地增值稅三種。

並沒有土地分割稅。

貳、我猜您說的應該是土地增值稅

計算土地增值稅除了要有土地公告現值外

還要有前次移轉現值才能估算出來。

叁、稅捐處網站多有試算公式可以上網算一算。

四、遺產不去處理

都不管他

如果是房地

變成未辦理繼承登記房地

地政事務所會公告

公告期滿後列冊管理

15年期滿後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

我的部落格【稅服您。

枯木逢春】主談稅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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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土地分割稅這東西您指的應該是土地增值稅吧稅率是 20% 30% 40%要看這之間你的土地漲價多少而定換言之就是 現值200萬-(上次的現值)=應稅之漲價總數額漲價總數額*稅率=應納稅款大意是這樣子不過您又提到遺產 所以我懷疑是遺產稅若是遺產性質 就不用繳土地增值稅不過要申報遺產稅死亡期間超過7年 國家也沒催你們申報遺產稅的話那遺產稅也不必繳了遺產不去處理 可參照土地法73-1條的規定未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

被繼承人所遺的不動產

自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

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

經地政機關查明後

於每年4月1日公告繼承人於3個月內申請登記

逾期未申請者

即予列冊管理

列冊管理期間為15年

逾期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

則由地政機關移請國有財產局公開標售

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

繼承人得依法領取

逾10年繼承人未提領該價款者

歸屬國庫。

前項公告之資料揭示於土地及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鄉(鎮、市、區)公所佈告欄及被繼承人原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事處佈告欄。

另外民眾也可以到各地政事務所的網頁點選查看前項公告的資料。

被繼承人死亡後遺有不動產者

繼承人應儘速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

於領取該局核發之免稅或繳清證明書後應於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向地政機關申辦繼承登記

申請逾期者

依土地法第73條規定

每逾1個月處應納登記費額1倍之罰鍰

但最高不得超過20倍

如逾1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

即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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