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要如何避開

我父親於今年4-5月份要將他名下的不動產過戶到我名下 可是我想將它賣出去 另外再別的地方置產 請問 我要如何做才能不被課徵到鉅額的奢侈稅? 請個位高手指導 謝謝!
您說的不動產有建物嗎如果是都市計劃外建地沒有建物就沒有奢侈稅問題如果您名下沒有任何不動產

父親贈與給您

您需將戶口遷入申請自用住宅

再出售是不需申報奢侈稅如果您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只現在父親給您這棟建物就跟父親商量由父親名義直接出售

移轉給買方才不會有奢侈稅.父親再將出售現金給您

如果今年目前只可給您220萬才能免贈與稅

贈與稅未調整之前每年每人贈與稅免稅額只可給220萬是免贈與稅ㄛ.母親如果還健在

如果金額是440萬可請父親將超過220萬先轉帳母親帳戶

母親再轉給您

母親也有220萬免稅額需確定令尊及令堂2人今年都沒有贈與過以今天日期計算

父親;不動產(建物)需於民國99年3月29日前即2年前取得才可可免奢侈稅
檢視圖片安安

“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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