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 其間範圍

各位大大~我是新手第一次購屋奢侈稅於2011-06-01 開徵我是在2011-02月買的房子於奢侈稅開徵之前購買的如果現在想要賣掉 2012-05月購屋滿一年四個月還需要被課徵10%的費用嗎?還是2011-06-01開徵之後購買的房子才適用該法?感謝前輩們解惑~~
購買後到出售前未足一年課徵15%奢侈稅購買後到出售前滿一年

兩年未滿課徵10%奢侈稅你屬第二階段的滿一年未滿兩年所以必須課徵10%奢侈稅但如你只有該戶自用房屋則可免除課徵~因為你文中提到你第一次購屋~所以可以自用住宅免徵奢侈稅~開徵奢侈稅實施前購買未滿兩年都適用~ 參考資料 自己
自用住宅出售、換屋出售不用課奢侈稅財政部從嚴定義自用住宅

採取土增稅裡適用「一生一屋」優惠稅率10%定義:「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只有一戶」

在此定義下

擁有第二戶以上的房子都屬非自用住宅。

因此

對於大量囤房的投機客買賣有遏阻作用。

1.不動產所有權人及其配偶跟未成年子女

名下僅能有一戶做為奢侈稅不課徵之自用住宅

其他一率需課徵奢侈稅2.以上不包含賣預售屋的民眾

賣法拍屋的債務人

以及賣繼承取得屋的繼承者3.法案施行前的交易不追討奢侈稅
並沒有既往不就ㄚ!!!!!!!!!!!!!!!!!!!!!!!!
要看你名下有無其他不動產!!可申請自用住宅另外賣屋換屋也可以在2年內買賣唷!!
我有認識的投資客兼代書(陳代書)可以解決您的困擾.政府奢侈稅有除外條款

一般民眾卻不太清楚.陳先生他已經在今年分別賣出數間房子.完全由他親自轉送文件(代書).後續也有國稅局查稅之公文

為了省奢侈稅也是要長跑國稅局的!

所以流程完全熟悉清楚 找他可以合法避稅(奢侈稅).省下10%以上的稅率不是太大的問題!

(流程實在很複雜)看你否有要諮詢或代書的部分都有豐富的經驗都沒問題!

比起奢侈稅的錢 我想花點代書費幫您代為處理還是顧問費我想是值得的!

請洽 陳代書 0955-14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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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12050400258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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